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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案例:夹“手”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伊丽芳    时间: 2013-7-22 14:24
标题: 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案例:夹“手”的思考
本帖最后由 伊丽芳 于 2013-7-23 17:03 编辑

作者: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 曾雅萍

  案例描述:

  活动室和睡室的门是孩子喜欢玩的地方,几个调皮的孩子经常去关、拉这两个门。每每看到这种情况我们都上前制止,对其进行教育,以免发生意外。可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还是有个别幼儿喜欢去关、拉这两个门。
  一天早晨,班上的黄鸿杰小朋友一进幼儿园就将小拇指伸到了我的眼前,一看,他的小指头有淤血,原来是被门夹住了。我就结合这次事件,利用早谈的时间对全体幼儿进行教育,孩子们看到黄鸿杰的手受伤的情况,他们都意识到那个门很危险。这事也给孩子敲了警钟,经过观察,幼儿再也没有去关拉这两个门了。

  采取的策略:

  抓住教育契机,灵活的进行随机教育。《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要求教师在组织和实施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因此,在早谈活动中我就以"夹手"的事件与幼儿进行交谈,在不知事情的情况下,有的孩子说是摔倒、有的说是被小朋友咬的等等说法。于是,我就请鸿杰本人向班上孩子说明原因,大家听了嘴里都嘀咕着"会很疼的。"有个别孩子还说了自己在家有过类似被夹手的情况。对此,我也开展了相关内容的教育,增加了有关自我保护的课程,看图讲述《手指划破了》、故事《迷路的小鸭》、歌曲《公共汽车安全歌》等等使幼儿明确自我保护的意义。幼儿安全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幼儿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安全教育;幼儿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安全教育也应把握时机。

  案例反思:

  通过几个星期的观察、发现,幼儿再也没有去关拉这两个门。这个现象让我领悟到了幼儿的这种小小的体验比我们说教的效果好,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是教师的责任,而过分消极的保护有时会产生不良后果。并不是说让个别幼儿都去做危险、有伤害到自己身体的事情来教育其他幼儿。我们可以让幼儿在成人的关注下亲身体验一下危险的东西,如轻轻触摸一下刚倒开水的杯子、在打开的热水瓶口上感受热气等,当幼儿意识到这些东西很危险,自然而然就不敢再乱摸乱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只有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才能真正避免伤害,使幼儿健康成长。教师在日常教学中除了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还应该抓住一切直观机会,培养和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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