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前教育网
标题:
2013年秋季南靖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fjchild
时间:
2013-7-29 17:56
标题:
2013年秋季南靖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方案
靖教〔2013〕78号
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办法,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招生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提出如下方案:
一、施教区划分
县实验幼儿园的施教区:中山居委会、解放居委会辖区沿新中山路以东片区(往湖美方向);江滨居委会辖区。
县第二实验幼儿园的施教区:中山居委会、解放居委会辖区沿新中山路以西片区(往县政府方向);荆江居委会辖区。
二、施教区幼儿预报名
1.对象:户籍在两所幼儿园施教区的适龄幼儿;居住在县城地区的军人适龄幼儿;港、澳、台籍人员适龄子女。
2.时间、地点:8月1-2日,按户籍(户籍与实际住址分属不同施教区的,可自选施教区)到施教区幼儿园报名。
3.材料:户口簿(按实际住址选择施教区,须同时提供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法有效手续)及复印件(一份),军人适龄幼儿还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一份),港、澳、台籍人员适龄幼儿还须提供相关证明(一份)。
4.资格审核:8月3-4日,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幼儿园预报名幼儿出示的材料进行逐一核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入园的原则,合理分配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2.委局成立“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资格核查小组”,委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幼教管理中心、幼儿教研室、监察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幼儿园上报的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3.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安排,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园的小班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
4.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在县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核查小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新生登记报名、入园注册时,委局将组织人员到幼儿园督查,对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将责成幼儿园劝退已招幼儿,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凡是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
南靖县教育局
2013年7月25日
欢迎光临 福建学前教育网 (http://fjchild.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