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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门市湖里区2011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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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jchild
时间:
2012-7-11 00:39
标题:
厦门市湖里区2011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规模
2011
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规模如下:康乐幼儿园、吕岭幼儿园、康毅幼儿园、吕岭幼儿园五通分园
3
个班、秀德幼儿园、湖里幼儿园
4
个班,东渡幼儿园
2
个班。
湖里实验幼儿园等
5
所新办公办幼儿园视筹办情况,另行通知。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年满
3
周岁的幼儿(即
2007
年
9
月
1
日到
2008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
公办幼儿园以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为主要招生对象。
三、报名时间
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
8
月
20
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明确招生片区。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片区(附件
2
)。对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片区,将进行电脑派位公平决定进入该幼儿园的人选。
(二)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张贴招生通告。
(三)办理报名手续。需由父(母)亲携带孩子,持产权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免疫卡、健康卡等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招生规定
(一)招生片区内招生对象的确定
1
.招生片区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确认儿童实际居住地以父(母)亲的户口和产权证为准。
2
.招生片区内招生对象户口的截止日期为
2011
年
8
月
20
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
.在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入园合法权利的同时,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
(二)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不超过
30
人,中班不超过
35
人,大班不超过
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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