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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涵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fjchild    时间: 2012-9-16 01:25
标题: 涵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
    一、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经我区首次面试资格审核及递补后确认的182人。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
  1、时间:7月12日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涵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验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附成绩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证件原件未颁发者提供相关部门近期(7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证明。
  4、递补:7月12日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确认放弃和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按该职位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7月16日上午8:30-11:30,地点在涵江区教育局,递补中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已确认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涵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0594-3599811。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3日,7:00-7:30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涵江区实验小学。
  携带物品:身份证、黑水笔。
  四、面试办法
  采用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五、命题办法
  从每个招聘学科相关教材中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选出一定数量课题向社会公布(面试教材及课题见附件2)。在面试时从公布的教材中由监察随机抽取一本教材,再由面试评委从抽取的这本教材的所选课题中每人依次选择一个课题组成面试考题库,最后由每学科1号考生在考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确定当天面试的课题(统一题目)。
  六、面试评委
  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评委由全市中级职称及以上该专业人员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评委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七、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各评委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若有多个最高分或多个最低分,去掉其中一个)后求平均分。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九、体检考核工作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区抽调相关人员组织统一体检。
  (二)考核
  招聘机关按1∶1比例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等工作表现和计生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由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九、递补、聘用
  1、根据毕业生报考学科,按考试成绩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人数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按该岗位拟聘人数且成绩达合格即60分及以上)的原则,并经过递补确认、考察情况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提交区政府研究确认后,并在涵江教育信息网(http://hjq.ptj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按考试成绩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若同一学科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3、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并将个人档案寄到涵江区教育局。
  4、因受聘人员资格最后审核不通过、体检未达到标准、考察不合格、聘用环节被淘汰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或考核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聘用人员方案后,出现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受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发给行政介绍信,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和持证上岗、试用期工作制度(试用期为壹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续聘手续。
  6、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及工资待遇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面试方案中的信息与本年度之前公布的所有有关中小学、幼儿园面试信息不同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2012年涵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次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2年涵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教材及课题范围.rar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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