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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2015年福州市区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事项的预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江皋鸾鸟    时间: 2015-5-9 16:43
标题: 关于2015年福州市区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事项的预告
本帖最后由 江皋鸾鸟 于 2015-5-9 16:43 编辑

  2015年福州市区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事项等拟于5月19日左右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拟定5月20~23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请有关应聘人员留意并相互转告。

  为方便应聘人员,现将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有关应聘人员早做准备。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写上毕业学校及本人姓名)、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持有手写版就业推荐表的,应抓紧向毕业学校申请更换为电脑打印件(毕业学校未提供就业推荐表电子文档模版的,可套用就业推荐表格式自行设计并电脑录入打印后交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校验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段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

  2、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本人就业协议书(要求写上毕业学校及本人姓名)、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教师岗位的往届师范毕业生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按应聘岗位要求须提供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要求在2015年4月5日(含)前取得。  

  3、省外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多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低学历报考的,还应提交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不同学历层次尚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研究生还要求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非应届生还应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届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

  7、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条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派出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属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属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市属特教校舞蹈教师等岗位网络报名前已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视为面试资格审核已通过。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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