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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霄县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fjchild001    时间: 2016-2-4 11:17
标题: 云霄县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经县编委审批通过的2012年县教师招聘计划,决定2012年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人数
  (一)中学12名      
学科
生物
地理
音乐
(含艺术教育)
物理
体育
合计
人数
4
4
2
1
1
12
  注:2012年我县生源的全日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属于免于考试对象,其聘用职位优先占用应试中学相应学科职位,且予以优先聘用。若此类免于考试对象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聘学科人数,则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小学27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含艺术教育)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含教育技术)
心理健康
科学
合计
人数
7
6
5
2
2
2
1
1
1
27

  (三)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下同)5名。
  (四)幼儿园教师15名。
  (五)特殊教育1名。
  以上应试报考人数必须多于拟招聘职位数,若出现不多于拟招聘职位数情况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整招聘职位数。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3、云霄县户籍(含已迁出的原云霄县户籍的毕业生;不含常山经济开发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期间出生)。代课教师的年龄放宽到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考。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中学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专业对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小学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体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2)按对应专业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或初等教育专业(无限制专业方向)或专业不对应的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一个学科。
  (3)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3、代课教师
  2000年底前在我县学校工作并领取由县财政支付工资的代课教师可以报考。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4、幼儿园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自考师范类幼教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特殊教育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免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于2012年4月1日—4月10日上班时间到云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持相应材料。
  (二)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上网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县人事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三)2012年7月28日—31日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股级及以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2011年参加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过有效工资底册的,可以不再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21日。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具体请上网查询)。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幼儿园教师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毕支[2009]21号文件及漳委办[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享受加分政策待遇的应聘人员应于2012年6月25—27日将相应材料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六、体检和聘用办法
  (一)体检办法
  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另定。
  (二)拟聘用办法
  应聘人员(幼儿园教师在经面试合格)在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通过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扣除免试对象招聘职数后),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政策性加分后的总分相同,以考试成绩高者为据;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据。若代课教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据。)。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的,按同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三)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者,在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设岗职位和人数,先由免于考试对象择岗后,其他被聘用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择岗(岗位设置在考试成绩公开前公布,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在经聘用后,安排到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596—8532201   8527730;
  监督电话: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霄县人事局            云霄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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