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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平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fjchild001    时间: 2016-2-5 09:53
标题: 武平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精神,结合武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人数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五)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3月26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六)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13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为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在我县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在2013年7月15日前提供视为有效)、身份证、相关人员户口簿和结婚证、相关人员“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等进行网上初审。成绩公布后再对入围人员的各种证件的原件进行终审。
  (四)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报考者应于2013年4月15日0:00(系统开启)—19日24:0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招聘考试,可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执行。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两项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考试
  1、开考条件:报名结束后,各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县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考试科目:上午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为“专业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3年5月10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政审
  (一)分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于2013年7月20日前初步确定聘用对象(招考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60分方可录取),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正式确定聘用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武平籍生源、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 、学历较高者 、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时间计算到日)。自动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由下一名替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后确定的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并签订聘用合同;中学应聘教师按就业协议安排。
  (二)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三)受聘教师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 《武平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xls (21 KB, 下载次数: 83)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武平县公务员局  武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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