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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榕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24日前公布 [打印本页]

作者: LiXiangping1994    时间: 2016-6-8 11:55
标题: 榕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24日前公布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年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面向社会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招生时间为7月8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本月24日前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

  幼儿园招生信息
  24日前公布
  今年福州市各幼儿园将招收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各县(市)区教育届时将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并于6月24日前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信息。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公办园招生
  7月15日前完成
  今年秋季,福州市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仍将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8日。各县(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将于在7月15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福州市儿童学园、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福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福州实验幼儿园、福州市艺术幼儿园等市直部门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将纳入辖区统筹。市直部门办园跨区过渡的,其招生工作由过渡园址所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但是,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则不在此列。

  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招生必须坚持免试入园、就近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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