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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湾托儿所设施规范参考 [打印本页]

作者: 斯律    时间: 2012-11-21 23:29
标题: 台湾托儿所设施规范参考
以下是「台湾省托儿所设施规范」部分节选,我觉得对要开办幼儿园的朋友应该有一些帮助,转来给大家看看

1.选择托儿所环境应考虑的的原则:

(1)环境幽美而清静.

(2)供水及排水系统完善.

(3)光线充足及空气流通.

(4)应考虑婴幼儿接送安全及便利.

(5)应有足够面积及扩展的可能柱.

(6)考虑复合化的使用.

(7)符合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规定.

2.托儿所最低总面积:

(1)托儿部:100平方公尺,平均每名儿童不符少於3.5平方尺.

(2)托婴部:60平方公尺,平均每名儿童不得少於2平方尺.

3.建筑物楼层 以地面层至三楼为限. 在不影飨婴幼儿身心健康情况下,可附带使用地下一楼作为活动室,游戏空间,厨房,盥洗设备及办公室,惟其面积不得超过地面楼层使用总面积之1/2.

4.地区的限制 特种工业区不得设立托儿所. 甲,乙种工业区,丁种建筑用地,须先经托儿所主管机关核可,得准其设置.

5.所舍构造设计:

(1)方向:南北向为最佳,东南向次之,北向可供美术教室. (2)型式:以「一」字型,「Y」字型,「O」字型较为合适.

6.所舍内外部的构造:

(1)屋顶:可分为倾斜式与平顶式两种.

(2)屋基:建筑物愈高,墙角应愈深厚,地基宜垫高1尺.

(3)墙壁:墙基与墙厚为三与二之比.

(4)走廊:走廊以能通达各楼梯及全栋房屋为佳,理想的走廊为双面走廊之设计.  

(5)楼梯:阔度至少1公尺,数量以使屋内所容人数於三分钟内走空为准.

(6)校门:应开两扇,旁边另开两小侧门,给出入人少时用.

(7)地下室:可作为防空室,储藏室,工人室用,最好能高出地面1公尺以上.

7.活动室:

(1)高度:天花板不须超过3公尺.

(2)面积:每人至少1.5平方公尺.

(3)采光: A.自然采光以日光为光源;窗户面积不待少於全室地面的1/4,也不得 大於1/2. B.人工采光以电灯为主要光源:应用双管日光灯为宜,其照明度不得低於250烛光(250LUX).

(4)色彩:应以墙壁为中心,天花板的色彩应较墙壁为亮,而地板应较墙壁为深.

(5)温度:一般为20-26t,幼儿睡眠时室内保持20-21C为宜.

(6)湿度:湿度大小与温度恰成反比,夏天湿度宜小,冬天湿度宜大;一般湿度应保持6O%-65%为宜.

(7)通风:每个学生每分钟至少须有35立方呎的新鲜空气.

(8)墙壁:颜色以淡红,浅黄,浅绿为宜.

(9)门:至少有两门,其中一门必须直通室外,门应向外开,门之大小以使全班幼儿能於二分钟内进出为原则.

(10)地面:须具抗沙性,应温暖,不宜打蜡.

(11)水电:墙壁四周应装置电插座四个以上.

8.游戏室: 和活动室的面积-约占托儿所场地总面积的30%.

主要用途有三:

(1)提供全所幼儿进行韵律,游戏之场所.

(2)作为托儿所开学,毕业典鲤及家长会等聚会之场所.

(3)天雨时可替代户外游戏场或操场

9.办公室: 位置应能环顾全所/用地愈经济愈好.

10.观察室: 有单面镜观察室,包厢式观察室,闭路电视观察室三种.

11.厕所: 厕所宜采分区分散,不宜筑中一处. 大便器以蹲式为宜,每10名幼儿设置幼儿专用马桶一套. 每20名男童应设一小便器.

12.盥洗室: 最好与厕所分开设置, 每14人有一盥洗盆为最低标准. 洗手台高度以50公分为宜, 每10名幼儿应设置一个水龙头.

13.保健休养室: 宜远离幼儿活动室, 空间至少为10.93平方公尺.

14.厨房: 应与浩动室,游戏空间及厕所保持适当距离, 地面宜用磨石子为佳.

15.餐厅: 有专用餐听则更理想, 地面宜用磨石地.

16.寝室: 幼儿用床长度120公分,宽度75公分,高度30公分,每排床间距离至少60公分.

17.储藏室:

(1)室内用具之储藏:若空间够大,宜置於办公室及活动室之间.

(2)室外用具之储藏:门应多而大,方便大型器具的搬运.

18.托儿所环境规划 大致为所舍建筑,运动游戏场,园亭等三部份. 其规划比例:大约二比三,即所舍建筑约占40%,户外场地约占总面积60%. 幼儿使用面积约占全所的90%.

19.托婴部: 最好采用个别的婴儿床,调奶台最好设在婴儿室内.

20.蒙氏「儿童之家」 预备环境三要件:物的环境条件,人的环境条件,与教育内容有关的环块条件.

21.布置蒙氏「儿童之家」应下列注意事项:

(1)面积:平均一幼儿应有约3.3平方公尺.

(2)地板:走线活动用的椭圆形线宽度约5公分与教具架或墙壁的距离至少30公分.

(3)工作地毯及地毯架: A.1.5—3岁:使用55公分x75公分或50公分x80公分. B.3—6岁:使用75公分x105公分.

(4)桌椅:分散不集中,椅子数通常比幼儿数少.

(5)教具的陈列应具结构性及秩序性:宜遵守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原则.

22.五大工作区:日常生活区,感官区,数学区,语文区,文化区,

23.发现学习法之室内环境设计与布置原则:

(1)以儿童为本位;

(2)妥善空间安排;

(3)合乎安全原则;

(4)活动时所需物品材料应置於附近;

(5)室内图片装饰设置原则;

(6)教学环块的五种向度.

24.一般室外环境规划之学习区:

(1)综合游乐设施区;

(2)水泥池区.

(3)草地区;

(4)泥土地区;

(5)玩沙区;

(6)嬉水区;

(7)创造游戏区;

(8)休息区.

25.托儿所设备设置的原则;

(1)健康原则;

(2)安全原则;

(3)能力需要原则;

(4)趣味原刖;

(5)经济原则;

(6)多元化原则;

(7)美观原则;

(8)简便原则. `

26.设备的种类:

(l)依据「台湾省托儿所设置标准与设立办法」规定: A.托儿所应包括下列设施设备:活动室,游戏空间,保健室,寝室,厨房,盥洗设备,办公室. B.专辨或兼辨托婴业务者,除前项各款规定者外,并应包括下列设施设备:调奶台,护理台,餵奶室.

(2)依据「台湾省托儿所设施规范」规定:托儿所设备分为一般设备,消防安全设备,教保设备,室外设备等四大类.

27.教保设备:

(1)桌椅: A.桌椅高度必须配合恰当,桌高与身高为3:7,椅高与身高为2:7. B.桌椅颜色以配合四周色调为宜,以黄绿或中间色系为佳. C.活动室以方形桌为宜,图书角或图书室以圆形桌为佳.

(2)小柜常用者有: A.衣物柜 B.开架柜; C.教师用高柜; D.清洁用具柜.

(3)幼教中常用教具如下: A.福禄贝尔恩物; B.蒙特梭利教具; C.视听教具.

28.室外设备 可分为无结构游戏类(沙,水) 体能类 综合设施类等.

29.饲育栽培动植物的设置种类:

(1)饲养小屋;

(2)饲育箱(笼);

(3)水槽;

(4)饲育池;

(5)树木;

(6)花坛;

(7)菜圃;

(8)植物园;

(9)简单的栽培;

(l0)观察台.

30.设备运用的方法:

(1)分期或分处陈列设备;

(2)配合单元或主题学习布置情境.

31.设备的保管:

(1)运用方法上的指导;

(2)定期检查;

(3)随时维修损坏的用具;

(4)适时收藏;

(5)采用科学的管理: A.编造目录 B.分期或分处陈列设备 C.分别用器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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