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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乐的大秧歌分析幼儿舞蹈教学(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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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1:11: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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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lyme 于 2014-5-5 10:58 编辑

活动准备

1.扭秧歌的录像资料,欣赏过的秧歌音乐,学过最基本的秧歌步。

2.红、绿左右脚脚丫各一个,标有十字箭头的跳舞毯每人一块,“l”。

3.秧歌道具:绸带、手绢、扇子等。


活动过程

1.跟随音乐做律动进场,激发幼儿舞蹈的积极性。

2.学习秧歌十字步。  

(1)教师完整镜面示范,伴有儿歌语言提示:“左脚、右脚、左脚、右脚。”

(2)分解动作的讲解“先迈左脚,左右脚交替动”;在图示上讲解。

(3)利用跳舞毯集体练习,不会的贴上标签。        

(4)分组表演,跳得好的幼儿给不会的幼儿做教练。

(5)尝试加手创编,让能力强的幼儿做榜样示范。

(6)跟随音乐,把复习和新授的两个不同舞步交替练习。




3.邀请客人一起表演。

  
   

纵观整个活动,从“激发兴趣――示范――讲解――分解练习――样板幼儿”等教学手段的运用,反映出教师的关注点在幼儿对十字步动作本身的学习与掌握上,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尤其是对秧歌音乐特点的感受,因而这次活动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节“只见动作不见音乐,只有步法没有表现”的舞蹈技能训练课。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幼儿舞蹈动作教学中,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教师对舞蹈动作教学的价值追求与目标定位上的偏差。


多少年来,人们在对音乐教学中技能训练现象的反思中,构想了一个理想的音乐教育目标,即最终使儿童能将在音乐经历中所获得的一切有益的营养,渗透到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胞”中去,而不是仅让他们将对音乐的认识和热爱之情,简单地组合进他们的智力和情感领域。具体落实到音乐活动过程中,是让幼儿亲自到音乐活动中去获取感受、表现、创造的经验,探索、发现音乐与生活的意义。

事实上,舞蹈动作教学作为艺术领域的教学内容,其价值追求与目标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艺术领域的总目标中已有非常明确的定位,我们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感受”与“表现”来概括,《纲要》中也非常审慎地提示我们在艺术领域活动中要“克服过分强调技能技巧和标准化要求的偏向”。那么,在舞蹈动作教学中孩子们感受什么、表现什么呢?


幼儿韵律活动本身的基本构成有两个元素――音乐和动作,幼儿舞蹈动作作为韵律活动的一部分也不例外,音乐和动作协调统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幼儿舞蹈动作教学的目的不是追求精确、高深的舞蹈动作技巧,而旨在让幼儿感受音乐,丰富身体活动经验,能发自内心地表现自己,用恰当的、形式多样的动作语汇表达所感受到的音乐,也即幼儿在舞蹈动作学习中不仅要感受动作,也必须要感受音乐。


因此,幼儿舞蹈动作教学的首要目标应该定位在幼儿对音乐和动作的感受,体验和把握音乐与动作的特点,重点包括音乐与动作所传达的情绪、情感、气氛,以及音乐本身的织体结构等。其次是学习舞蹈中几种简单而常用的典型动作,让幼儿能够利用这些语汇或素材,和着音乐进行创造性的表达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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