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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育”教育者----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 [打印本页]

作者: 伊丽芳    时间: 2013-7-22 16:36
标题: “教育”教育者----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
本帖最后由 伊丽芳 于 2013-7-22 23:30 编辑

      教育,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事业。教师的工作,把人类历史长河中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紧紧地联结起来。教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者,是人类文明知识的传播者,也是学生道德的启蒙者、美好心灵的塑造者。教师的职责,说到底就是四个字:教书育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正如我国唐代著名教育家韩愈所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革命前辈徐特立先生所讲的:"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教育后一代成为有共产主义思想品质的人。"夸美纽斯也说:"学校就是造就人的工常"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是由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由教师职业的劳动目的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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