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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漳州教育信息网
新《纲要》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的生长发育十分迅速,但尚未完善,幼儿的可塑造性强,但知识经验匮乏,幼儿的活动欲望强烈但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因此生命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新《纲要》要求教师“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幼儿在幼儿园必须受到充分的保护和照顾,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也同样重要。
强化安全意识要着眼于幼儿的内化程度,培养正确的态度要着眼于幼儿的情感体验,形成安全行为方式要着眼于幼儿的自觉主动。那么,如何切实有效地强化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安全的行为方式呢,我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种方法与途径:
强化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培养安全的行为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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