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福建学前教育网

 找回密码
 联系站长
查看: 40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策指导] 幼童独留家中家长违法——成都市出台法律新政策

[复制链接]

1894

主题

1896

帖子

579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798
学前币
3902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21:4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册福建学前教育网会员,分享更多优质资源,让你轻松玩转幼教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联系站长

x
  据成都日报今日消息 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独自在家,不能坐在副驾上;有不良驾驶记录的司机不能开校车;学校、 幼儿园 应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定期消毒。昨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的《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以更加详细而具体的措施,为未成年人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在“家庭保护”一章中专门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满6岁的未成年人留在无人看护的场所或委托给无看管能力者看管。还同时规定,不得提供机动车辆给未成年人驾驶,不得剥夺、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安置在副驾驶位置上,自行车携带6周岁以下的儿童应当设置儿童专用座椅。
  在《条例》表决稿中,“学校保护”一章特别将“ 幼儿园 ”新增到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主体当中。学校、 幼儿园 都应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体检;应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防疫检查和消毒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联系站长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