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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乐的大秧歌分析幼儿舞蹈教学(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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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1:22: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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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lyme 于 2014-5-5 10:58 编辑

根据以上分析,《快乐的大秧歌》的目标可以调整为:

1.让幼儿感受秧歌音乐欢快的情绪,把握大秧歌的一般节奏和动感,使幼儿享受跳大秧歌的快乐;

2.学习大秧歌的典型舞步十字步,引导孩子用十字步和着音乐有创意地表达内心的快乐情感。幼儿舞蹈动作教学中如何进行学与教?


舞蹈动作教学目标找准定位后,教给孩子们一些简单而常用的舞蹈动作以丰富幼儿表达的身体动作素材,显然是非常必要的。但怎样才能做到“非枯燥的技能训练”呢?上述案例中,老师运用了多种策略方法,可结果十字步还是难住了不少孩子。出现这种情况的关键是教师没有研究幼儿是如何学习动作的,因此,教师在先研究了孩子“学”的特点以后再进行“教”的工作非常重要。


幼儿学习动作以模仿为主,从自然感觉出发。

在幼儿的成长经验里,很大一部分动作是通过模仿习得的,尤其是对身体动作的学习,大部分是通过自由地模仿老师或同伴,体验到动作动律的感觉而学会的。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动作,幼儿靠模仿就完全能够做得很好,不需任何讲解。对于那些可分解的、难度大的、且仅靠模仿还不能完全学会的动作,在教师分解教授之前也应该给幼儿一定的模仿、体会与尝试的时间。幼儿在自由模仿的时候,心里有安全感,比较放松,不至于过分紧张。



接纳幼儿从“知道”到“做到”的差异。

动作是一种身体操作,头脑中“知道怎么做了”,但身体不一定马上就能做到,需要一段从“知”到“行”的过程。尤其是年幼的孩子,他们模仿或习得一个动作的速率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教师要接纳、允许一部分孩子动作学习的滞后性,决不能发现一个孩子左脚没有做对,马上给他贴上左右脚的标签;看到一个孩子步调不一致,立刻给他派个“小老师”去辅导。这样会使幼儿更加紧张,甚至会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模仿不是目的,要给幼儿创造的机会。

必须明确,幼儿的模仿只是获取经验的学习方式之一,千万不要把模仿结果作为最终目标,更不能以模仿得好不好来评价幼儿的活动结果。教师要引导幼儿把模仿和练习获得的动作经验,运用到音乐表现和自由表达中,给幼儿自由发挥和创造的机会。因此,幼儿的动作基本到位,多数孩子理解和体会到动作的基本情绪和动感就可以了,应及时接纳和鼓励孩子们多种创造性的表达和表现,而不必强求动作的整齐划一和标准化。


根据幼儿学动作的特点,做好教学步骤与策略的选择。

依据幼儿学的特点和目标定位,舞蹈动作教学一般的教学步骤大致是:在音乐伴随下教师示范→在音乐伴随下幼儿模仿→分解或整体练习→引导幼儿创造性自由表现。


具体到《快乐的大秧歌》案例中,教师的教学策略应注意的是:

第一,有音乐、有情绪、连贯、完整的动作(十字步)示范很重要;

第二,自由模仿环节不能少;

第三,练习环节,初学的舞步动作速度要适宜;

第四,给幼儿应用、表现与创造的机会,不必强求必须由左脚开始,接纳幼儿学习动作速率上的差异。


总之,音乐教学活动中教师关注幼儿的感受与表现,就是关注孩子成长经验的获得。作为秧歌舞步教学,我们关注孩子们对秧歌音乐和舞步的感受与表现,一定会提高他们对秧歌舞的认识和兴趣,进而使孩子们得到一种新的具有民族舞蹈风格的、能表达欢快情绪的身体动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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