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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编委审批的2010年县教师招聘计划,决定2010年招聘教师75名(含教辅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中学22名 1、免于笔试对象4名 (1)参加我县支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同时愿意继续在原服务学校任教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名。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聘用职位占相应学科职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以上对象在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2、应试对象18名 地理5名;物理3名;生物3名;历史2名;数学1名;通用技术(含教育技术)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音乐(含艺术教育)1名。 (二)小学、幼教39名 1、小学教师33名 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12名;音乐(含艺术教育)1名;美术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1名;心理健康1名。 2、幼教6名 (三)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8名 (四)教辅人员6名 1、校医人员4名 (1)中学2名 (2)小学2名 2、图书管理人员2名 (1)中学1名 (2)小学1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招聘计划,其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为: 1、中学招聘报考条件: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地理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时,此专业可不限于师范类,但必须取得中学“两学”及普通话合格证书);②云霄县生源(含云霄户籍和云霄籍,常山开发区除外,下同;地理学科生源扩大到漳州市籍);③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④专业对口,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小学和幼儿园的招聘报考条件: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自考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②云霄县生源;③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④报考学科教师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无限制专业方向)以及专业不对口的毕业生可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一个学科;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报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教师资格;②云霄县户籍;③2000年底前在我县学校工作并领取由县财政支付工资的;④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4、教辅人员 (1)校医人员的招聘报考条件: ①全日制计划内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毕业生;②云霄县生源;③ 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具备执业资格(应届生除外)。 (2)图书馆人员的招聘报考条件: ①全日制计划内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图书档案学类毕业生;报考中学的须具备本科学历;②云霄县生源;③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④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以上教辅人员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中学:2010年4月23日—4月27日上班时间; 其他:2010年4月28日—5月6日上班时间。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云霄县教育局一楼教室 3、报考收费 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4、考生报名须持材料: (1)历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于2010年7月12日前上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审查。 (3)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股级及以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4)教辅人员: ①校医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②图书馆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报考教辅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其余的材料必须于2010年7月12日前上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0年5月29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毕支[2009]21号文件及漳委办[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招聘幼儿的教师的体检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定。 2、拟聘用办法:报考人员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据;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据。若代课教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据。)。若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3、聘用:经体检、政审及及计生审查合格者,在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根据设岗职位和人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择岗(岗位设置待报名后公布,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在经聘用后,安排到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霄县人事局 云霄县教育局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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