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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201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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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我区教师招聘计划,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单位
小计
幼儿(学前)教育
安排意向
幼儿园
8
8
区内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和实施意见
  根据(闽教人[2012]5号)精神,2012年我区招聘毕业生的原则: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所有报幼儿园教师职位,都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笔试后,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用,面试过程区纪检、人事局参与全程指导和监督。
  三、报考对象条件
  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报考条件:①属常山开发区、云霄县、漳浦县生源(含户籍);②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的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常山生源毕业生可放宽到:中职学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至2012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③有音乐、舞蹈基础;④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4月1日至1982年4月10日之间出生)。
  四、报名时间、应交材料
  1、报考幼儿(学前)教育的报名时间、方式:2012年4月1日至10日为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间,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簿里注明本人的迁入时间截止至2012年3月23日);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幼儿(学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明: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6)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
  以上复印件一律要求用A4规格的纸张。提供本人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须于面试前提交(提交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常山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26785。
  五、笔试时间、内容和面试对象
  1、笔试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为 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报考幼儿(学前)教育职位的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二0一二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对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合格线以省里确定为准。
  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常山开发区生源(含户籍)笔试分加5分。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4、面试对象:报考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职位的毕业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人数为1:1的,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分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不受1:3的比例限制)。
  六、体检、考核和录取办法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闽教人[20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根据幼儿(学前)教育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为先。
  在职考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的空岗,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编制管理范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本区教育工作岗位服务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流动。
  5、聘用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方案由常山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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