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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汀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方案》(下称《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笔试成绩,对照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得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初步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向长汀县201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关于照顾对象加分的有关说明:今年7月底前服务期满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已提交的证明材料先行加分,服务期满后需再提交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审核。我县生源或户籍在我县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时所填列的户籍和生源地先行加分,现场确认时需再提交相关户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如有不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产生的空额按《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6808382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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