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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5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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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7:2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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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10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07名,招聘我市教育系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3名。具体如下:
  1.中学(22名):城区中学18名、乡镇中学4名。
  2.小学(167名):城区小学48名,乡镇小学119名。
  3.城乡幼儿教育18名。
  各岗位招聘数量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5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6日以后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专业对口。2015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最迟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不招聘各类在编在职人员。
  5.今年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按政策予以加分,但相应取消我局对其所设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应聘者在2015年3月30日8时—4月5日17时30分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点击“退出”、重启机器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入围面试后,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招考单位(在城区中学、乡镇中学、城区小学、乡镇小学中选择一个填写)。如果是报考乡镇小学语文或乡镇小学数学的,还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注明乡镇小学(一)或乡镇小学(二)。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0599-3862309、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为4月2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5月16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不予办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告,请考生关注。
  2.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该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到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2015年应届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面试的前三天,市教育局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告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择岗一周内主动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确定为聘用人员择岗一周后主动放弃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并不予替补。
  六、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 2015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xls (22.5 KB, 下载次数: 154)


      建瓯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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