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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5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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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将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0名,其中:松溪一中2名;松溪县实验小学7名、人民小学8名、水南小学1名;松溪县实验幼儿园2名、乡镇中心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5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要求
  1、松溪一中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松溪县小学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松溪户籍毕业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小学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3、松溪县幼儿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或幼师)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或幼师)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国民教育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幼儿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其他条件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持有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相关证明。
  2、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网上报名
  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
  2015年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2015年松溪县城区小学多个学校招聘,小学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生应按学科岗位统一报考,同一学科多个学校招聘的,按相同学科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招聘后安排实验小学、人民小学、水南小学。
  (2)2015年松溪县幼儿教师岗位多个学校招聘,幼儿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生统一报考,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其中综合成绩前2名安排实验幼儿园,其他安排到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局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后,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时间
  2015年4月26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开考条件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2开考。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资格复核及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保留小学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2、入围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布。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时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1、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4、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教师在松溪县本岗位服务期5年。其中今年新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后必须到乡镇小学服务五年。
  4、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招聘。
  七、其他
  1、招聘学校对学历、学位、年龄及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简章公布的为准。
  2、承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3、本公告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联系人:吴老师,手机:18039798351
  叶老师,手机:18039798353
  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
  附件: 2015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doc (46 KB, 下载次数: 111)
                               松溪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编办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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