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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3年集美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基本功考核和课堂教学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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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4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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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基本功考核及课堂教学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考点
  基本功考核时间: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7:00
  课堂教学测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7:00
  地点:曾营小学(月美路396号)
  考生应于每场考试当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象
  1.报考集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
  2.受厦门市教育局委托,报考翔安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入围人员同时参加;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于2013年5月17日在厦门市教育网公布。
  三、方法与程序
  1.基本功考核:主要考察弹、唱、跳、美工四个项目。弹(钢琴),采用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方式进行测试;唱,采用指定曲目(视唱)和自选歌曲清唱方式进行测试;跳,舞蹈表演,伴奏带自备、CD光盘和MP3(用标准U盘携带)文件两种格式。所有自选曲目不超过3分钟;美工,采用命题简笔画及手工制作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各30分钟,材料由考点统一提供。基本功考核满分100分,每项各占25%,成绩当场公布。
  2.课堂教学测试: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综合能力,采用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备考时间30分钟,考试时间15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纪律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前交工作人员验证。进入考场后,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准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警戒线内。
  (二)考试前先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考试时只报抽签号,不做自我介绍,不得提与课堂教学测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五、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占40%、基本功考核成绩占30%、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成绩可登录集美区教育局网站(http://jmq.xmedu.gov.cn )查询。
  联系电话:6683358。
                                                             集美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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