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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日益受到幼教领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幼儿教师专业成长面临着多层面现实困境,需对导致其产生的因素加以分析,以便为探索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适宜性出路提供帮助。
关键词 幼儿教师 专业成长 现实困境 成因
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指幼儿教师在其专业生涯中,通过接受严格的专业训练及不断地自主学习与反思,内化幼教专业精神、获得幼儿教学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实践专业能力,由一个“普通人”逐步转化为一个幼教专业学者型和专家型“工作者”并最终融入教师专业团体的发展历程。
1 幼儿教师自身所致发展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首先,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起点相对较低。当前不少幼儿教师不仅缺乏应具备的基本文化素养及教育理论素养,而且从层出不穷的幼儿园恶劣事件来看,部分幼儿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其次,幼儿教师自身缺乏对本职业的认同。许多教师从观念上并不认可自身职业的必要性、独特性和确定性,也并不认为自身的职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这直接导致幼儿教师缺乏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的积极性。
再次,幼儿教师职业倦怠使其专业化历程面临更多挑战。伴随着社会的高速运转,职业倦怠感的发生期有前移的迹象,以至于许多入职不久的青年幼儿教师已经出现了强烈的倦怠感,很难想象总是冒出离职愿望的幼儿教师能在其专业成长上获得长足发展。
最后,幼儿教师科研能力欠缺,缺乏对教育问题的敏感度及捕捉力。在实践中,许多幼儿教师更愿意运用多年工作累积起来的丰富经验,疏于对国内外教育先进理念的吸收和运用,这不仅不利于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注入新的活力,也阻碍了新理念指导下的幼教实践为幼儿提供的更好的成长机会。
幼儿教师自身之所以会存在不利于其专业成长的诸多障碍,是由许多因素导致的:
第一,幼儿师范教育体系不成熟。我国的一些幼儿师资培养学校始终没有在专业理论知识、职业技能培养及教学实践能力的课程设置比例及教师专业结构上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平衡点,亦或随着社会需要的动态变化没有及时重新定位院校的培养目标,致使作为培养目标具体化的课程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内容老化、实用性不足,这必然会使其培养的幼儿教师不能符合现实需要,整体素质不达标,不仅影响了日后的专业成长,也为幼儿园对教师进行再教育增加了负担。
第二,幼儿教师职前职后培训不完善。(1)职前培训时间普遍较短,职后培训又会因为资金、时间、人员安排等因素造成培训工作不充分。(2)由于缺乏幼儿教师培养的计划性及统一的培养标准、要求,即便参与了教师培训的教师也会因培训的内容及形式与现实脱节而感觉收效甚微。(3)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缺乏专业支持系统的支持,承担培训的机构不健全以及负责培训人员的专业水准限制使得培训成为一种走过场。(4)我国幼儿教师发展的各阶段存在比较严重的脱节现象,使得教师的专业成长在每个转折点上缺少前一阶段的总结回顾,也无法为下一阶段的发展提供依据,导致发展的盲目性,从而延误了幼儿教师的成长进程。
第三,幼儿教师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不高。社会对幼儿教师职业专业性的认识偏差以及幼儿教师职业准入门槛低的现状不仅使得许多素质不达标、缺少职业危机感和专业成长动力的幼儿教师混迹过关,还无形中阻碍了高素质、高学历人员进入幼教队伍,于幼教师资水平的整体提升十分不利。
第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首先,幼儿教师的经济待遇较差,必然会造成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很难实现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其次,幼儿教师的职业保障性差。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是公办园还是民办园的新进幼儿教师绝大多数未被纳入正式编制,这也意味着这部分人无法享受相关的福利政策,这势必会影响幼儿教师的职业工作及职业收入的稳定性。再次,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对其进行的考核相脱节。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高低与其收入及地位并不成正比,这大大降低了幼儿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的动机。
2 社会、政府及幼儿园所致发展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2.1 社会支持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幼儿阶段的教育并未纳入学制系统,政府和社会对幼教事业的关注不够细致和深入。
(1)财政投入明显不足。资料显示,许多地方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仅占总投入的1%左右,远低于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比例。
(2)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不健全。从对幼儿教师收入待遇的规定上来讲,不仅在诸如《教师法》这样的立法中没有实质性的规定,在各级地方政府与幼儿园教师相关的法令法规中,也鲜见对他们收入待遇的硬性规定。①从对幼儿教师入职要求的设置上来讲,我国对幼儿教师的入职要求总的来说不高,大多数地区都是中专学历即可,即使上海、北京、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也是大专或本科即可,②入职门槛的降低必然会导致整个幼儿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不高,也会对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化产生不良影响。从对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制度保障上来讲,在英国,法定的“入职与发展档案”制度使得幼儿教师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的专业成长进行得有条不紊,并且有由英国教育部颁布的《新教师培养课程批准准则》对幼儿教师的质量精细把关,从而有效保证了幼教事业的发展及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起点。但是我国显然并未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投入如此高的关注度。在幼教教研方面也是如此,英国于1988年就颁布了《教育改革法》,把校本教研当作国家的一个基本教育国策,给予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但是在我国的文件上找不到对幼教教研的专门规定。③并且由于重视力度不够,无论在科研项目数量上还是研究经费支持上,幼教教研都很欠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教职业的专业化。
2.2 幼儿园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
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其自身所处的幼儿园管理环境密切相关,但是由于幼儿园在某些方面的管理还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钳制了教师的专业成长。(1)幼儿园办园理念错位。我国学前教育的办园模式多元化,伴随着幼儿园的改制及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成形,管理者的办园理念慢慢变得唯利益化,在利润的驱使下,管理者连教师的工资待遇尚不能慷慨,更谈不上认真对待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加之管理者对教师跳槽的担心,对教师培养的热情不高。(2)幼儿园的责任制管理制增加了教师工作量的同时,也给教师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心理负担,工作压力加大,久而久之,教师产生倦怠感,失去了专业成长的动力。(3)幼儿园集权式的管理模式剥夺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权,缺乏民主开放的工作和学习氛围以及良好的园所文化,自然不能激发教师更高层次的成长需要。(4)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对其进行的考核相脱节,许多幼儿园缺乏将幼儿教师专业成长与工资、福利、聘任等进行衔接的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之部分幼儿园管理者自身能力、水平及精力的限制,无法保证幼儿教师考核的及时、客观、公正,降低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及其对职业的认同感,最终影响了幼儿教师获得理想的专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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