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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德
1、违反市局规定“六条禁令”之一者,扣积分2分,违反园“教师行为十五不”之一者,扣积分1分。
2、搬弄是非,传递闲话,闹不团结,一次扣积分2分。
3、与园内同志或家长吵架,一次扣积分1分,骂人一次扣积分1分,打人一次扣积分5分,并承担医药费及一切经济损失。
4、有意见不正面提,故意顶撞、吵闹、恶语伤人,一次扣积分1分。
5、打牌赌博或因其它行为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名誉扣积分10分。
6、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有越轨行为的,扣积分10分。
7、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积分10分。
8、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劝说仍不服从,并故意吵闹,在此期间不发给自筹工资。
9、因教师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给予赔偿。
10、家属在园大吵大闹,扣其教师积分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进行赔偿。
二、出勤
1、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扣积分2分,1天扣积分5分,无当月全勤积分。
2、事假:当班请事假半天,扣积分0.5分;2天以内扣积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2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
3、病假: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扣积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1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一周以上扣除当月超量积分。一学期内教龄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内只无全勤积分。
4、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园,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需医生证明方可,办公时间每月请假3次按事假1天处理;私自换班一次扣积分1分。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6、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政治活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积分1分,并无当月全勤积分。
7、上班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积分0.5分;10分钟以内扣积分1分,并以此比例计算。每月迟到3次,当旷工一天处理。
8、所有教职工一律实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领导实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师、保育员在指定地点办公、配班),岗位无出勤者扣积分0.5分。
9、全月出满勤,积分5分。
三、教职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学管理
1、岗位工作量积分:园长12分,书记、副园长、工会纪检积分为10分,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积分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卫科长积分为5分,主班教师积分5分,炊事班长积分5分。
2、班级按幼儿人数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学前班)45人标准,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积分0.6分(参考班级儿童出勤率高低计算)。
3、教师不认真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不按时按计划组织晨晚间活动、备课、填写成长档案、教课、批改作业,一次扣积分1分。
4、不按时填写、报送饭餐表及各种表册和材料,一次扣积分1分。
5、教师不得将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内(三位教师)。上班时间打毛衣、带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时为孩子盖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6、不按时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积分1分。
7、保育员不执行一日工作职责和卫生保健一日常规,一次扣积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儿尿床尿裤子不及时洗晒、保育员不流水冲碗筷等。
8、不按时保质保量洗晒行李(月中洗床单,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积分1分。
9、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如果不按时供应幼儿足够的饮水,幼儿喝自来水,一经发现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扣除当月全勤积分、超量积分,年度考核视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质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和保育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1、事务人员每月二号前不提供报表,一次扣积分0.5分,不按时交盘存表一次扣积分0.5分。
12、采购质量不好的、腐烂变质的蔬菜照价赔偿。不按食谱购物,不按时提供食品和菜类,一次扣积分1分。
13、保管员要管理好各类物品,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清查一次公物,年终由会计填写《固定资产表》并存档,如不履行职责,扣积分1分。
14、因失职造成服装、道具损失,保管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5、炊事员不履行本人工作职责(如领取白案物资,不按时发放早餐,不按食谱操作等),一次扣积分1分。
16、保育员、炊事员不按时作息,提前或推迟早、中、晚餐供应时间,不执行岗位职责,一次扣积分1分。
17、早点、午点出次品,一般伤欠碱一次扣积分0.5分,严重伤欠碱负责赔偿二分之一成本费。
18、不按要求做好各自划分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一次扣积分1分,现场抽查出现问题扣积分2分。
19、医务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离岗、串岗,造成幼儿病、伤无人诊治,一次扣积分1分。
20、公用设施出现问题(龙头、灯具、玩具、床等所有用品),随时处理,报告后两天内不处理扣后勤负责人积分1分,危及儿童生命安全的必须及时抢修,因抢修不及时而出现事故按事故处罚条例追究责任。
21、虐待、体罚儿童的行为,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当众检讨,发现二次扣积分10分,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并扣除全勤积分、超量积分,直到彻底反省批准上岗为止。若后果严重,要负法律责任。
22、老师、保育员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班级各项任务,每月积分5分。
23、常规检查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环境美化、活动室布置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质量评估优胜班奖班级积分3分,期末评比优胜班级奖班级积分6分。
24、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含常规教研活动、编排儿童节目)者一次积分2分。获奖者按级领奖:
国家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地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县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园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获奖课件积分8分,制成碟积分12分。(课件(碟)须交园电教室。)
25、在指导绘画、文体及其它竞赛中获优者给奖,国家级积分5分,省级积分4分,地市级积分3分,市级积分2分。
26、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儿歌、绘画作品、故事等按级发奖。
①消息通讯:300字以内,市局积分1分,市级2分,地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300字以上,市局积分5分,市级6分,地市级7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②教师文艺作品、绘画作品发表,县市级3分,地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③教学论文、业务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地市级刊物10分,省级20分,国家级30分。
27、凡参与教学科研活动者,取得科研成果后,园级5分,市级10分,地市级20分,省级30分,国家级40分。
28、厨房工作人员努力搞好师生生活,不断提高技术,保质保量做好饭菜、早午点、主厨师傅一月不出次品积分5分,其他炊事员积分3分。
29、勤俭办园、增收节支、经济效益显著,有突出贡献者积分10分。
30、教职工私自带走集体财物,私自带走食品、用具和搞特殊化,发现一次扣积分5分。
31、次事员不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出现事故的,一次扣积分5分,如情节严重,加倍惩罚。
32、保管员不坚持原则,接受腐烂变质和质量不好的物品,照价赔偿,接受个人推销或存放食品一次扣积分5分。
33、图书管理员(档案员)须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积分0.5分。
34、财会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如造成经济损失,扣积分1分,并全额赔偿。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35、门卫24小时值班,若发现离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幼儿无家长接而出走,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不在岗一次扣积分10分,若情节严重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不发工资,认真履行来客登记制度,若管理不严造成财产损失和被盗,赔偿损失金额的1/3,每天早晚打扫园区内卫生,场内有纸屑、垃圾,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36、在全园聘任中聘掉的教职工,需自己联系岗位,若无岗无人接纳,园务委员会安排工作岗位,停发三个月自筹工资。
37、教师脱产进修必须提前一学期说明情况,按《松滋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四、安全
1、全月无安全事故,每人积分5分。
2、一般事故(破皮、挖伤、起疱、青肿、流血等),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0.5分。若不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
3、大型事故(关节脱位、缝针三针以内,轻度烫伤不需住院治疗),老师在岗,一次扣积分5分,若不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并扣积分10分。
4、恶性事故(骨折、烫伤、缝针三针以上)老师在岗,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扣积分10分,老师不在岗,扣积分30分,并负担二分之一医药费,视其情节追究法律责任。(走失、支票遗失、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出现后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及直接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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