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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至6月20日,我省将开展以“学习<指南>,了解孩子”为主题的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各地要结合“六一”儿童节等节日,采用亲子活动、家教讲座、公益广告、广播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带动广大幼儿家长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
26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5月,省教育厅将与福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教育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形式,分专题宣传报道科学教育理念,各市、县(区)教育局也应开展相应的启动仪式,把各项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点、办出水平。
省教育厅提醒,在推动宣传月活动中,各地要严防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介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推销商业产品,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和虚假广告宣传。
幼儿园要面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解读《指南》;通过开展以“了解孩子”为主题的活动开放日、亲子活动日、亲子共读一本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观察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式。
各地要围绕学《指南》、用《指南》,积极推进《指南》实验区和基地园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部门、相关学术团体、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和幼儿园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各地教研部门和有关高校科研力量要与地方通力配合,利用专业优势,深入解读、学习、实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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