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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12年翔安区新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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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6 18:0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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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2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2012年我区教师招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2年7月19日(周四)上午7:00集中。
  三、集中地点:翔安区新店中学停车场,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表必须由本人统一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亲自填写,不得涂改。病史部分应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如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体检考生请随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照两张。2012年7月19日(周四)上午7:00集中,在翔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带队下,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受检者未能按时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7月18日)晚上9时后禁食、禁水直至体检结束。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检查时要自觉接受医生和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进入体检地点以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待检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谢绝亲友陪同,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生应遵守体检程序和体检纪律。体检期间通讯工具一律上交统一保管,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对外联络或与其他人员交谈。
  (六)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宣布体检结果无效。
  (七)参加体检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凡有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参加体检的,不得参加体检工作,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不得向外界传播未公开的体检结果。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
  五、体检费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将及时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网站查询。
  七、温馨提醒: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自身路程远近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同时注意所有过程途中的交通安全。
  八、联系电话:0592-7082876
  联系人:柳老师(13695036973);许老师(18259273963)
    2012年翔安区教师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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