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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人综[2012]4号文件规定,现将云霄县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8日—31日上班时间;
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三、提交材料
1、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股级及以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2011年参加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过有效工资底册的,可以不再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咨询电话:0596—8532201
特此通知。
附:2012年云霄县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云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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