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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以及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龙海市教育局关于《龙海市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的文件精神,经与人事部门商定,特制定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2年龙海市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对象
从报考资格复审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
面试报到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7:40前,下午13:30前。迟到超过15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资格。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对象于2012年8月16日早上7:55-8:05,下午13:45-13:55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早上8:10开始,下午14:00开始。
面试报到地点:龙海一中锦江楼。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
1、成立面试工作机构:由组织部、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等相关人员组成,设立监督、考务等职能工作组。
2、面试由各学科评委5名组成,各评委组确定1名组长。
3、考室设计分、记时员各1名;设监督员1名。
面试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全程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内容、办法及流程
(一)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
选自我市公立学校2011—2012学年使用的下学期相应学科教材,每学科指定三个课题,由评委随机选取一个课题进行说课,具体如下:1、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选自三年级语文学科教材中的《荷花》、《可贵的沉默》、《卖木雕的少年》,报考小学数学岗位的,选自三年级数学学科教材中的《笔算除法》、《平均数》、《长方形、正方形面积的计算》,报考小学音乐岗位的,选自三年级音乐学科教材中的《春天在哪里》、《红星歌》、《木桶有个洞》,报考小学美术岗位的,选自三年级美术学科教材中的《迷彩服》、《二十二世纪的建筑》、《会飞的玩具》,报考小学体育岗位的,选自三年级体育学科教材中的《快速跑30米》、《单脚跳》、《投掷物》,2、报考幼教岗位的,选自幼儿园中班教材中的《会动的房子》、《高高山上一条藤》、《会说话的交通标志》。根据事先自备的三个课题的说课稿一式6份(不署名),将评委随机选取到课题的说课稿送交评委5份、自留1份。说课稿统一规格:A4纵向,标题字体为宋体小二加粗居中,正文仿宋小三,行距为固定值23磅。
(二)面试办法
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福建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执行。
(1)按照《龙海市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名单》,考生于面试开始前15分钟(上午7:55,下午13:45)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各学科的面试顺序,按抽到的序号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的考室说课,先由学科评委组从三个课题中随机抽取的一个课题,面试人员按抽取的课题提交说课稿,并按这个课题作为说课内容。
考生首先板书说课内容标题、教学目标,然后陈述说课内容。
(3)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间15分钟内采用说课和评委当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用普通话进行答辩)。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评委(在说课稿的左上方注明顺序号)。
(4)评委现场提问,考生使用普通话进行答辩,提问题目不少于2个。
(5)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单的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重点考察面试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三)面试程序
1、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入场。(1分钟)
2、考生开始说课。(10分钟)
3、评委组长向考生提问。(5分钟)
4、评委评定,工作人员统计结果,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1分钟)
5、评委组长当场宣布面试结果,考生退场。(1分钟)
六、面试评定标准
1、五官端正,举止大方;
2、语言表达流畅,口齿清楚;
3、思维敏捷灵活,能准确表达意思;
4、板书工整,字迹清晰;
5、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材料选用合理;
6、教学重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
7、教学结构合理,思路清晰,方法适当。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开始前10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三)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四)《面试测试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统计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五)面试测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面试报到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九、其他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2年面试对象名单.xls
龙海市教育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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