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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莆田市秀屿区2016年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公告(第1号)(招聘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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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6 16:0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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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16年我区考核招聘高中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1
莆田第十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毕业生
2
高中英语教师
英语
1
同上
3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
1
同上
4
秀屿区实验中学
高中英语教师
英语
2
同上
合计
6人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工作。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考生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要符合所报岗位学科要求。
  3.资格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英语学科的毕业生英语专业水平考试须过八级。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等,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学位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取得。
  7.因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附件1)各一式一份,邮寄到所报考的学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莆田第十中学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799631007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吴厝村毓秀路1177号莆田第十中学办公室(邮编351146)
  (2)莆田第二十五中学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8250501666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666号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办公室(邮编351146)
  (3)秀屿区实验中学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4-695070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办公室(邮编351164)。
  2.资格审核: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至2016年4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办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3.内容与分值: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8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4.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5.评委组成与计分办法:评委由区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从全省范围随机抽取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
  1.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若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第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2.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七、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递补
  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聘用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九、面试使用教材
  语文: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必修3(人民教育出版社)
  十、注意事项
  1.对应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教育信息网(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方案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docx (27.81 KB, 下载次数: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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