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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将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5名,其中:松溪二中3名、三中3名、小学教师36名(实验小学13名、人民小学12名、水南小学9名、溪东中心小学2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要求
1、松溪二中、松溪三中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松溪县小学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松溪户籍毕业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小学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3、松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松溪县幼儿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或幼师)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音乐或美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国民教育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幼儿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其他条件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持有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相关证明。
2、公办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松溪县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24日。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多个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同一学科多个学校招聘的,考生应按学科岗位统一报考,择优聘用。
(2)2016年松溪县幼儿教师岗位多个学校招聘,幼儿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生统一报考,择优聘用。
(3)小学体育教师招聘4名,其中1名专项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专项岗位招聘的,应聘考生报名时必须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2、开考条件:中学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开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2开考。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入围人选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时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3、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布。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松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保留小学点后两位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4、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多个学校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人事关系安排到各招聘学校,并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教师应承诺在松溪县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其中今年新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后必须到乡镇小学服务五年。
4、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招聘。
5、2016年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县管校用”,根据各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重新安排。
七、其他
1、招聘学校对学历、学位、年龄及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简章公布的为准。
2、报名考试时间以福建考试院发布为准。
3、本公告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联系人:吴老师,手机:18039798351
叶老师,手机:18039798353
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
附件:
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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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将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5名,其中:松溪二中3名、三中3名、小学教师36名(实验小学13名、人民小学12名、水南小学9名、溪东中心小学2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要求
1、松溪二中、松溪三中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松溪县小学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中专毕业,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松溪户籍毕业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小学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3、松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报到证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松溪县幼儿教师招聘学历、年龄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或幼师)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音乐或美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国民教育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报到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原我县99年辞退的幼儿代课教师,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其他条件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持有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相关证明。
2、公办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松溪县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24日。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注意事项:
(1)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多个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同一学科多个学校招聘的,考生应按学科岗位统一报考,择优聘用。
(2)2016年松溪县幼儿教师岗位多个学校招聘,幼儿教师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生统一报考,择优聘用。
(3)小学体育教师招聘4名,其中1名专项岗位,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专项岗位招聘的,应聘考生报名时必须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2、开考条件:中学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开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2开考。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入围人选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时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出具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3、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布。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松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保留小学点后两位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4、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教育局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2016年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多个学校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人事关系安排到各招聘学校,并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教师应承诺在松溪县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其中今年新招聘的小学教师聘用后必须到乡镇小学服务五年。
4、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招聘。
5、2016年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县管校用”,根据各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重新安排。
七、其他
1、招聘学校对学历、学位、年龄及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简章公布的为准。
2、报名考试时间以福建考试院发布为准。
3、本公告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联系人:吴老师,手机:18039798351
叶老师,手机:18039798353
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
附件:
松溪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编办 二0一六年三月七日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编办 二0一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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