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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期民办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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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3:5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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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教安组办〔2012〕4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加强和创新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20日在福州举办第二期民办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民办幼儿园园长13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要求在园幼儿人数达200以上规模,有使用校车接送幼儿上放学的幼儿园优先安排。
  二、培训时间
  1. 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19日下午(星期一)报到,23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福州梅园酒店。[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号(省公安厅斜对面)总台电话:0591-87825888]
  四、培训内容
  1.幼儿园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治安防范和卫生防疫专题辅导;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宣讲辅导;
  3.校园防火、防震知识讲座;
  4.加强和创新幼儿园安全管理经验交流。
  五、培训形式
  专家学者讲座、热点难点问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分析等。
  六、有关要求
  1.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尽快按要求选定参训人员(必须是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的园长),并督促落实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补贴费由省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承担。住宿费、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参加培训的园长需带一篇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经验交流文章(一式5份)。
  4.参加培训园长要按时报到,不得迟到或借故不参加培训。
  5.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将颁发“福建省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结业证书”。
  6.参加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市,再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处、办)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郑文广             联系电话:0591-87091387
  传  真:0591-87824522      邮  箱:xxaqgzc@163.com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远程教育学院
  联系人:江克英            联系电话0591—87805195
  传  真:0591-87808562     邮  箱:jky@fjrtvu.edu.cn
  附件:1.2012年福建省第二期民办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2年福建省第二期民办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

闽教安组办201245号附件.doc (50 KB, 下载次数: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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